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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单位的人员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点击数: 最后更新时间:2008-12-27 20:17:30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2004年4月以后新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的参保个人,可就近选择各区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确认管辖关系。参保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1)填写《独立个人参保申请表》(2份);(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050”补贴对象应提供);(4)渔民、农场流出人员以最低工资参保,还应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应有原在渔民、农场单位参保记录)。办理时间为每月6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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