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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建筑安装单位工程总分包的税收问题: 1.建筑安装单位将承安装劳务分包要如何申报? 2.是按总金额在"代扣代缴"里申报?还是按分包的金额在“代扣代缴”里申报,差额自己部分在正常申报? 3.相应的总分包合同登记金额如何登记? 4.分包方的完税证明和发票如何开具? 答: 1.建筑安装单位将承安装劳务分包要代扣代缴分包方税收。 2.按分包的金额在“代扣代缴”里申报,其余差额部分作为总包公司自己的收入在“正常申报”里申报。 3.项目登记统一由总包方进行登记。存在分包情况的,由总包公司在总包项目登记时逐层登记下级分包内容(即二包、三包等),所有分包项目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由总包方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4.包方开具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给分包方,分包方持代扣代缴完税证明前往总包方所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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