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们迎来了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伴随着厦门特区跨越式发展步伐,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的角色日益显著。值此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之际,厦门市地税局和厦门商报社联合举办“税收与发展”有奖征图、征文活动。 此项赛事旨在反映30年来税收在促进特区经济发展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抒发税收事业的情怀,描述税收发展的前景。如果您曾亲历或见证了税收促进特区发展、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善民生,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曾经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税收曾与您们的工作、生活发生了关联并因此产生了影响;如果对于税收的发展变迁,您曾经历了什么,或感悟了什么,欢迎您拿起笔,或者拿起相机,以文字的形式定格记忆的片段,或者以图片的方式描绘精彩的瞬间。我们将对来文、来图进行评选,择优刊登,并给予一定奖励。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面向广大纳税人、市民和税务、税收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要以亲历者、实践者、研究者、记录者的身份,反映税收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贡献。 2、征文以经济发展为背景,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突出作者的经历、见闻、感受和心得,希望能以独特新颖的视角自由命题,只要由感而发即可。 3、征文体裁不限,以通讯、新闻故事、散文、随笔、人物特写、评论为主,做到文笔优美,感情真挚,以小见大,富有感染力。字数应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从2008年4月4日起,来稿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四、投稿须知 1、征图、征文电子稿件请于征稿期间发送至5581365@vip.sina.com(其中数码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标题请注明:“‘税收与发展’征文来稿”。 2、征文纸质稿件请邮寄至: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11楼宣教处赖薇收,邮编:361012,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与发展’征文来稿”字样。 3、图片也可洗成照片(规格为5R)于征文期间邮寄至吕岭路122号报业大厦12楼厦门商报摄影部 王火炎 收,标题注明:“‘税收与发展’征图来稿” 4、参赛者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为评奖后能够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务必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 五、作品刊用 1、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经评选将择优在《厦门商报》的“地税之窗”栏目刊发。 2、获奖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的“图话税宣”、“流金税月30年”有奖征图、征文赛事(赛事有关情况详见《中国税务报》3月31日第一版),一旦获奖,奖金由作者本人领取。 六、奖励办法 由厦门市地税局和厦门商报社组织评选委员会,从来稿、来图中,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以上奖项按图、文分设。 七、关于版权等 1、作品及作者真实性、人物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 2、市地税局对参赛获奖作品可拥有使用权。一经采用,图片将一律署上作者姓名,文字稿件如作为宣传素材将根据使用情况酌情署名(如通篇采用将署名)。因地税局税收宣传属公益性质,作品除按获奖等级支付奖金外,今后若在媒体上刊发或采用将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319877(工作时间)。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商报社 二OO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