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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税收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现“各项收入总额达百亿元,基于三层架构新技术的税收管理(含社保)信息系统成功运行,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上新水平,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并保持全年无职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年度工作目标。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085,996万元,同比增收254,431万元,增长30.60%。其中,税收收入692,972万元,同比增收109,045万元,增长18.67%,超额完成省局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年内,我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集中精力抓中心,组织收入突破百亿大关 一年来,我局紧抓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项收入在高平台上继续呈现高增长,并一举突破百亿元大关。 (一)加强税收计划管理。认真分析政策性、经济性因素对地方税源的影响,对年度收入进行科学预测,受到总局通报表扬;完善税收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进行计划调整,努力使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相结合;加强收入预测质量考核,对各征收局的月份、年度税收收入预测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公布预测准确率,促进基层加强税源管理,提高预测水平。 (二)强化重点税源控管。重新确定重点税源户,研究开发重点税源管理软件,加强重点税源的跟踪管理;针对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规划带来大量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的实际,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源调查,建立有效监控机制;依托新征管信息系统,规范重点税源报表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健全重点企业纳税档案。市局监控的150户重点税源户全年共入库税收215,969 万元,占地税税收收入总额的31.17%。 (三)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制定欠税公告管理办法,按季向社会公布欠税企业名单,全年公告欠税企业1160户,欠税金额6580万元,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充分运用《征管法》赋予的权力,对部分欠税户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增强清欠效果。全年共清理欠税户1239户,清理欠税金额3785万元。 此外,我局还继续认真做好收入分析工作,及时发布收入预警信息,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增收的意见要求。 二、精雕细琢抓规范,征管基础建设全面加强 开展税收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2005年工作的重点所在。我局结合厦门实际制定了贯彻意见,细化活动内容,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税管员制度实施意见,明确税管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税管员工作程序与权限。细化税管员岗位职责,提出“五清”、“六结合”的工作要求,重点组织实施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减免税跟踪管理。完善税管员绩效考评办法,强化工作职责考核,将税收管理质量与税管员奖励挂钩。 (二)全面实施发票验旧购新机制。依托新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发票验旧”软件,并在“厦门地税”网站开通“网上发票验旧”功能,凡网上报税的企业均可利用该功能报送发票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实施验旧的,发票柜台根据系统提示不售予发票;对定税户用票额超过核定营业额的,按开票额计征税款,如连续两个月发票使用量超定额,则重新核定其营业额。开发应用“票表比对”功能,通过系统自动向税管员发出异常提醒。据统计,全年共有9611户企业按月汇总发票一般验旧11988万份、录入开票金额1185亿元;建安企业按份进行发票特殊验旧148万份、录入开票金额164亿元。 (三)深化纳税评估做法。修订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形成规范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估工作机制;在开展单户评估的同时,组织按行业、税种、经济类型等的专项评估,提高评估质量;充分利用我局征管网络信息资源,科学设定预警指标和评估指标,促进评估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视发挥税管员作用,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分析、比对,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及时将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重大偷逃税案件线索移送稽查,为稽查提供案源。全年共纳税评估 12278户,发现存在问题的2372户,补滞罚共计2655万元。 (四)进一步巩固私房出租税收管理成果。全面落实财政激励机制,市级财政返还思明、湖里区的2004年度税款349万元已全部拨至街道,保护代征单位的积极性。下发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用房及私房出租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策、加强征管。截至12月底,纳入我局征管的私房出租户达44265 户,同比增加12379户,增长38.82%;征收入库私房出租税收8762 万元,同比增长28.57 %。 (五)精心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抓好培训辅导,在认真总结我局自2003年起试行的企业自愿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涉税事项做法的基础上,力促税务代理规范化运作。中介机构共出具汇算清缴审核报告3386份,审出应补税款5810万元,对提高汇算质量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据统计,全市应汇缴户数14992户,纳税人自核自缴、自行申报面100%,自行纳税调整净额95809万元,调增应缴企业所得税12819万元,查补税款10782万元。与此同时,我局还重视抓好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核实2004年度应征投资者个人所得税1311万元,增长33%。 (六)努力提升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层次。建立完善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税务稽查和反避税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审核和核定征收工作,建立健全反避税案源上报、案源分析反馈、案源调查等制度,开展 “走出去”企业执行税收协定情况的专项调查,制定出台《境外所得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成功组织对跨国公司的反避税调整(补营业税135万元)。全年共组织涉外各项收入262633万元,同比增收55412万元,增长26.74 %。 三、开拓进取抓创新,个税全员全额管理快速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四项制度、强化三个管理、加快一个建设”的工作要求,堵塞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我局依托信息网络系统,把推行个税全员全额管理新模式作为2005年税收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全局在工作新、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推广,使我局个人所得税管理跃入了科学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一)开发运行“个税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以全员全额管理、全员申报为目标,实现了个人基本信息、支付收入信息的采集以及收入申报和税款征收、完税证明开具的信息化管理。2005年4月系统成功上线,在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测、准确掌握纳税人完整的收入信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系统的特点:一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形成多渠道的个人收入信息收集和网络传递,达到税源监控目的;二是实现网上录入,自动计算应缴税款,减轻企业申报、扣缴工作量,减少计算差错;三是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成为现实;四是采集个税重点税源信息,扩大建档管理面,强化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五是实现个人所得税与社保费管理共享个人基本信息,二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二)多举措推进全员全额管理。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全员全额管理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对个税全员全额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抓好税务干部和企业办税人员的培训,从内外两个方面打牢个税全员全额管理实施基础;按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做好明细申报的填报工作;实行先试点,后分批逐步推行的做法,定期通报个税全员全额管理推广情况,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增强基层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全员开具工作,实施委托邮政部门开具、邮递完税证明的工作方案。 截至12月底,企业户全部纳入全员全额管理,共有3.2万户企业、116万纳税人通过全员全额管理模块录入个人的收入支付信息,实行明细申报。全年共入库个人所得税151567 万元,同比增长16.47%。 四、攻坚克难抓完善,社保费征缴工作成效突出 一年来,我局立足于巩固“五项社保合一,地税全责征收”模式的成果,规范征缴管理,积极探索在全新的社保征缴模式下加强管理的办法,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入库社会保险费363,706 万元,同比增收140,081万元,增长63%,剔除被征地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补缴等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30%。其中养老保险 221,250万元,增长90%;医疗保险108,476万元,增长36% ;失业保险21,887万元,增长27%;工伤保险8,515万元,增长18%;生育保险3,577万元,增长18%。12月底,我市参保人数已达787,991人,比年初增加123,563 人,增长18.60%,比2004年接收时的589,885人增加了198,106 人,增长33.58%。 (一)建立健全社保费管理制度。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职责与管理规程,从社保登记、延期缴纳审批等12个方面细化社保征缴管理,将其作为特殊“税种”全面融入整个税收管理之中。完善社保征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量化录入差错率、征缴率等绩效考评指标,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二)全面开展清欠并启动滞纳金加收工作。对全市欠费分7种情况分析梳理,制订清欠管理办法,对社保欠费进行全面清理。主动参与各级政府对停产、改制企业的清理工作,敦促将取得的收入首先用于缴交社保费。全年共清理欠费15,147万元,其中陈欠1,160 万元。在此基础上,于7月1日启动社保费滞纳金加收工作,已对200家企业加收滞纳金943笔,金额182,766元。 (三)认真执行新出台的社保政策。贯彻落实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年共有10,089名事业单位人员办理了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并从2004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计缴养老保险5,138万元;全市有4个区57个社区18,125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合计缴纳养老保险65,000万元,占社保费收入的18%。此举为全国首创,取得了极好的社会反响。 (四)利用个税信息做好社保费扩面工作。我局2004年4月接收社保费全责征收以来,参保人数月均增加7千多人。从2005年7月起,我局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为契机,将个税人员工资总额、职工人数与企业申报的社保工资总额、参保人数信息进行比对,促使企业为未参保的职工参保,参保人数快速增加,下半年平均每月增加2万人,增幅较之前高出近2倍,较好实现了“以税促费”。 (五)积极探索社保稽查办法。认真受理社保费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30件,已办结103件,促使用人单位为3,170名员工办理了参保缴费。在国有企业、转制企业和大集体企业中开展社保费自查和专项检查,补缴费款94万元。针对目前税务机关查办社保案件存在的法律障碍,在思明、湖里、集美三个区局进行稽查试点,探索研究社保费稽查工作办法。 (六)认真落实误征退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保费误征误缴退费难这一热点问题,我局积极与财政、劳动社保部门协商,优先开发软件,在3月份退费程序上线运行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前来办理,全年累计审核退费7,030笔,金额达100万元。 此外,我局还采取多项措施顺利完成社保费工资基数年度申报工作,全市共有13,752个参保单位进行年度申报,总申报人数600,766人,占应申报人数的96.81%。 五、集聚合力抓重点,案件查处质量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巩固“一级稽查”成果,围绕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两个重点开展稽查工作,全年共查结案件424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2起,补滞罚8,287万元。 (一)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布置,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年度专项检查计划,确定专项检查对象。全年已按计划组织对税务中介机构、金融保险证券业、广告业、新闻媒体业、建材业、建安和房地产业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17户,补滞罚4,751万元。 (二)大力抓好大要案查处工作。在人力、物力上向大要案倾斜,确保大要案查深查透;对大要案实行领导督办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结合稽查能级制度,对成功查获大要案的干部在能级考核上给予加分,调动干部查案积极性。全年共查处500-1000万元(仅补税金额)案件2起,100-500万元案件12起,滞补罚5,580万元。 (三)及时查处举报案件。实行举报案件排查制度,通过摸底排查、信息分析、评估举报线索的可靠性,加强举报案件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节假日组建“涉税发票投诉特勤队”,快速、高效处理各类涉票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举报件415件,补滞罚2,612万元;兑奖举报奖金6人次,金额1.86万元。 (四)全面落实以查促管机制。每月组织一次案件审理分析,透过剖析涉税案件深入查找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出“稽查建议”(全年共发出11件),由管理部门整改,政策法规部门督查督办,做到查管结合。定期召开稽查、征管、税政科长联席会议,研讨强化征管的措施,增强工作合力。规范稽查案例分析工作,通过公告板专栏和案例分析会进行交流。坚持“查前约谈”制度。定期对专项检查进行反馈,邀请被查对象参加,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密切与国税及公安部门的协作。与国税稽查部门建立处理(处罚)信息交换制度、重大案件联合检查制度、复杂案件联合会审制度、典型案件定期交流分析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国税稽查局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在涉税案件移送、受理情况反馈、提前介入以及案件执行等方面形成共识,增强税警联合办案合力。选派税务骨干为全市近百名经济侦察干警授课,邀请公安部门专家为地税稽查干部举办讲座,进行专业知识交流,促进双方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六、拓宽功能抓应用,电子地税局作用充分发挥 我局围绕全面建设“厦门电子地税局”目标,深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信息化应用保持在全省、全国税务系统的领先水平。 (一)稳步推进征管信息系统三层技术架构的升级改造。在2004年开发建设的基础上,于年初顺利上线运行新系统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10个核心模块,并进行跟踪调整,补充开发核心模块功能项85个,基本完成新征管系统第二阶段升级改造任务。抓好第三阶段22个模块的升级改造工作,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以及新版综合查询、重点税源、纳税评估等8个模块先后上线运行,稽查管理、欠税管理、房产税管理、土地使用税管理、票证管理等8个模块完成了系统初始化、代码设置、参数调整以及系统测试等工作,并于2006年初上线运行。对已上线模块进行跟踪维护,全年累计进行20项新增需求、41项需求变更、105项程序优化、175项程序调整共计401处修改和完善。 (二)升级改造对外网站。按照新征管系统要求升级改造“厦门地税”网站系统,完成了电子申报、税务登记、社保业务、发票验证与摇奖、网上审批等11个模块和子系统的升级改造,并新增土地增值税申报、网上定税等功能,“厦门地税”网站全年共受理40,741户纳税人网上申报税费221万笔共计86.44亿元、财务报表284,961份、企业增减员13,182户共计53万人次、发票验证与摇奖51万份。开通“厦门地税网站-网上发票验旧”功能。加快网上审批服务项目建设,组织领购发票申请、误收退税申请等7项网上审批服务项目的业务需求和软件开发。开发“电子缴税”不成功退票邮件通知功能,已自动为12,641户纳税人发送扣缴不成功退票回执,涉及税费总金额2.8亿元。我局开发的“移动税务服务信息系统”荣获厦门市“十佳移动信息化应用项目”称号,列143家参赛单位第二名。 (三)做好数据集中处理工作。配合新征管系统核心模块上线开展新旧系统数据比对、数据同步工作,清理规范纳税人税务登记基本资料以及进行个人所得税核账、电子缴税扣缴不成功提醒邮件发送、社保费参保单位(含人员)数据传递情况审核确认、纳税评估预警信息集中加工、法人数据库与税务登记数据库纳税人信息比对等,同时继续对原有税收业务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加工。 (四)完成全省地税行政管理系统第一阶段开发任务。在上半年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下半年与省局业务需求小组集中进行公文处理、信息采编、督查督办、信访管理、个人工具等9项主要功能模块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分析,形成第一阶段业务需求说明书并通过评审。同时对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行设计、编程,10月份完成第一阶段应用模块(办公管理、个人工具、法规库等)的开发并在我局试点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果。此外,项目第二阶段应用模块(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的业务需求工作也于10月份同步开展,预计2006年春节前进入系统设计、编程开发工作。 七、凝聚人心抓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喜获殊荣 我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全力抓好“全国文明单位”迎评工作。我局是厦门市唯一推荐参加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的单位,也是厦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抽检的窗口单位之一。为做好迎评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全国文明单位6大考评指标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逐一分解,融入税收工作之中,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文明创建与税收业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创建合力。 (二)大力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厦门电子地税局”的作用,推出了向纳税人开具个税完税证明、网上发票验旧、网上涉税事项审批等全省、全国创新的网上服务新项目。重新修订下发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8项文明服务制度,完善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全系统开展“争创百个一流服务窗口”活动,要求各办税服务窗口建立一流管理制度,打造一流服务队伍,营造一流服务环境,体现一流服务水准,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的高度评价。 (三)积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我局思想教育网开设“我与文明城”专栏,印制“厦门市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内容”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统一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在各级地税机关和办税场所悬挂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通过营造浓厚氛围自我加压。开展“百名地税干部进千家企业”活动,征求企业意见,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周六义务劳动”,开展“青年志愿者”、“争当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为博爱超市捐物品”、无偿献血等活动。 (四)开通“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系统。作为文明服务的新内容,我局与厦门国税局共同建设的基于CALL CENTER技术平台的“12366”纳税服务系统于2005年1月6日投入运行。该系统依托我局后台强大的税务咨询库,实现了人工与自动语音税务咨询、举报投诉建议、问题调查、发票验证与摇奖、咨询库的整理分类与全文检索等功能,为纳税户提供电话、传真等多途径业务辅导、咨询服务。开通一年来,系统已接受咨询15.7万人次,日平均受理咨询620人次。此外还完成了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催报催缴通知,实现涉税事项催办通知电子化。 2005年10月,我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即行召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总结讲评大会,以总结讲评的方式找差距、查不足、寻根源、提要求,较好防范了干部职工骄傲自满和麻痹松劲情绪的发生,进一步增强“站在新起点,再攀新高峰”的信心和决心,为新一轮创建开好局、起好步。 八、多管齐下抓教育,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局围绕提高执政能力这个主题,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致力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地税队伍。 (一)深入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央精神,贯彻省、市委的部署,紧密联系地税实际,广泛动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落实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措施,顺利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95.6%,基本满意率为3.5%。通过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整体素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展。为巩固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我局还建立了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继续开展“领导办税日”活动,市局领导全年累计参加“领导办税日”活动71人次,反馈问题186条。认真落实总局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以及招投标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市局以及部分基层局领导班子分工,从制度上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党章和中组部有关规定,成立同安、海沧两区局党组,配备好党组成员,做到区局党组成熟一个到位一个。 (三)不断拓展干部激励渠道。我局打破公务员待遇只能与行政级别挂钩的传统做法,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能级管理,并在稽查干部中试行。在2004年制定办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年初组织开展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笔试、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等工作。在首批参加能级考核的67名稽查干部中,有3人分别晋升了一个档次的能级,有3人未获得能级(其中包括1名副科长)。及时总结能级管理经验,研究在税管员系列实施能级管理的办法,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基础。10月份,我局还开展第五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有15名干部通过竞岗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 (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暨效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任务和措施;坚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政“五个一”活动,大力宣扬系统内外拒腐保廉的典型事例,引导干部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继续办好“思想教育网”的廉政教育专栏――“警钟长鸣”;节假日向全体人员发送廉政手机短信以及廉政FLASH贺卡;以走访座谈、组织“廉内助”征文等形式开展教育,引导领导干部配偶自觉当好“廉内助”。组织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代表及纳税人走访或座谈活动40场次,广泛征求意见,对在纳税服务方面反映出的问题,局领导亲自抓,发出通报,狠抓整改。 (五)实施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年初,我局在市直机关单位介绍了开展“分级双向”计算机绩效考评的经验做法,得到了领导和与会单位的肯定。与此同时,我局结合2005年新的工作要求,对绩效考评软件加以修改完善;建立完善绩效考评奖励制度,体现“以工作结果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要求,每季度对干部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行为规范、办事效率等进行计算机量化考评,将考评等次与奖金挂钩。年终,我局以绩效考评为主线,组织开展对系统内各单位及个人的综合考评工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公务员考核结合,基本达到了科学评价、激励制约的目的。 (六)积极认真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先后选派 9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总局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举办3次季度税收政策讲评辅导培训、2期办税服务中心人员培训、1期国际(涉外)税收业务培训,邀请总局讲师团的同志为稽查干部授课,委托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两期财务会计培训班,组织第15期军训,有效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推动我局教育培训工作真正由“学历型”教育向“能力型”教育转型。 此外,我局还突出“服务纳税人、贴近百姓生活、增强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开展了个税专项调查和热点点评、公交车和楼宇电视系统播映诚信纳税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抓好税收调研工作,制定下达了2005年度税收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编辑出版《2002-2004厦门地税调研文集(第四辑)》,并组织了对2002-2004年度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的评选表彰。 虽然我局2005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局人少事多的矛盾仍较突出,管理基础尤其是税源管理的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发展不平衡,纳税评估质量、稽查选案的针对性、稽查建议质量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保举报案件查处工作经验不足,力度还不够大;干部素质特别是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个别工作人员纳税服务意识不强,行风效能制度的落实还有不到位之处。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地方税收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我局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规范化管理,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完善“厦门电子地税局”建设,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水平,组织收入突破130亿元,各项工作在高平台上实现新跨越,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省地税工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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