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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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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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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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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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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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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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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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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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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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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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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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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29 12:42:05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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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税分局机构设置图

局长工作职责 在地税局党组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主持分局的全面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税费征收任务和工作责任目标。 三、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研究、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主持本局重要会议,审签主要文件。 四、主持分局党支部工作,搞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坚持集体领导,发挥好领导班子成员作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地税涉外税收工作新局面。 六、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分局两个文明建设。 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查监督。 八、关心群众生活,支持工、青、妇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局长工作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 一、协助局长完成分局各项税费征收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参与组织、研究、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根据党支部、分局行政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签发分管工作文件。 五、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积极推进分局两个文明建设。 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七、坚持集体领导,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 八、关心群众,组织开展工、青、妇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把关发文; 二、负责分局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三、负责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的催办、督办; 四、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 五、负责文件的收发和运转,管理文书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工作; 六、负责分局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组织研究、制定、实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负责信息编辑、报送工作; 九、负责分局各种设备、物品的购置和财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分局基建和修缮工作; 十一、负责服装管理,车辆调配使用等行政事务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转正定级、辞职、辞退、调配、离退休和奖惩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十四、负责工资基金的管理、考勤管理,编报人事信息及统计报表; 十五、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税费征收计划情况; 十六、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调解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十七、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文明督导,收集上报纪检信息; 十九、负责外来宾客的接待工作; 二十、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税政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社会事业发展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收的政策法规的上传下达、辅导及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负责做好政策性减免税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掌握情况,及时提出完善调整政策的意见,为各级领导及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四、负责营业税普查及检查选案的召集工作,参与大要案审理及减免税退审理工作。 五、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征管法规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组织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三、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四、负责申报征收工作; 五、负责综合性、专题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协调综合性税收业务问题; 六、开展税收法规建设和税收执法检查,组织法制业务培训;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地方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及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二、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动情况; 三、负责日常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管理、检查工作; 五、负责税收会计核算及税收统计工作,定期进行税收统计分析; 六、负责税票销号、对帐工作; 七、加强财务核算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税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税费申报及征收; 二、负责销售及代开发票; 三、负责接受涉税费事项的咨询和受理涉税费事项; 四、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或移交; 五、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文明创建;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管理一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区(除火炬高新区和象屿保税区外)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餐饮业等涉外企业的地方性税费的管理,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二、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三、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负责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等待批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 六、负责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工作; 七、负责漏征、漏管户及未换证户的清理检查; 八、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外来经营户税收征管; 九、负责零星税源的征管; 十、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税费管理; 十一、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管理二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市区外国企业及其驻厦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在厦分支机构、临时来华人员、承包工程的地方性税费的管理,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二、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三、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负责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等待批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 六、负责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工作; 七、负责漏征、漏管户及未换证户的清理检查; 八、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外来经营户税收征管; 九、负责零星税源的征管; 十、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税费管理; 十一、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管理三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区(除火炬高新区和象屿保税区外)以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为主的农林、采掘、科研、批发、制造业、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地方性税费管理,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二、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三、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负责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等待批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 六、负责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工作; 七、负责漏征、漏管户及未换证户的清理检查; 八、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外来经营户税收征管; 九、负责零星税源的征管; 十、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税费管理; 十一、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管理四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区(除火炬高新区和象屿保税区外)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中社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邮电业、教育、卫生业和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为主的服装业、普通机构业、专用设备业及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地方性税费管理,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二、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三、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负责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等待批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 六、负责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工作; 七、负责漏征、漏管户及未换证户的清理检查; 八、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外来经营户税收征管; 九、负责零星税源的征管; 十、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税费管理; 十一、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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