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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29 12:55:54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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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学创新、和谐发展为指导,突出管理机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方式的探讨和创新,管理质效的推进和提高,体现科学化、精细化、国际化的特点和要求,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围绕这个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今年的工作要点和主要措施安排如下: 一、增强征收意识,落实收入任务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在收入任务十分艰巨、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要充分认识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要增强信心,又要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一要牢固树立收入意识,税收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工作来开展,既要以提高管理质量为目标,又要以促进收入为目的。二要牢固树立税源意识,想方设法找税源、抓税源、保税源,挖潜增收,促进税源的增长。三要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收入任务既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又是一项落实到个人的具体性工作,各管理科和全体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质量和水平。注重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加强对税源结构及行业分布特点、重点税源情况等的分析预测,为上级组织的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谋,同时也为组织收入和税收管理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密切注视税源增减动态,增强收入比对分析及监控能力,开展收入定期分析比对,各管理科年内至少完成一篇有数据、有分析、质量较高的专项税收分析报告。 (三)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按重点税源管理监控要求继续做抓好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提高重点企业报送数据的质量和对重点税源数据的分析应用能力。计财科、管理科、税管员要各自承担起重点税源管理方面的责任。要与房地产重点税源户、项目已开盘户等税源潜在户建立定期定向的税源联系机制,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和资金运作、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发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对新欠税企业应采取一切办法进行清理,对以前年度的旧欠按管理要求进行调查、跟踪、了解,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加强欠税考核,压缩欠税规模。 二、理顺管理基础,落实优质高效的要求 (一)协调处理好税务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税务登记环节存在的信息传递滞后、信息录入差错率高、内资转外资变更不及时等问题加强与市局、区局的沟通协调,尽快理顺关系,解决存在问题,夯实管户基础。 (二)研究解决提高办税员办税能力的方式和方法。定期组织办税员培训,提高办税员的业务素质和办税能力。对属于共同性问题的内容由职能科室统一组织培训,对属于行业性、个别性问题的由管理科自行组织培训。培训的时间、对象、内容和方式由各科根据征管实际提出或确定,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非正常户管理,落实发票管理的要求。及时反映企业在购买、使用发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税管员在日常发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发票验旧购新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及时全面反映发票验旧购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重视非正常户管理,按照市局、分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日常管理工作。 (四)全面推广运用税管员平台。加强对应用试点和全面应用各阶段工作的组织,认真落实应用要求,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最大限度发挥好税管员平台的作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五)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提高管理的效率。不管是税收管理工作还是行政管理工作,都应该增强“主动管理”的意识。尤其是税收管理工作,要善于依据和充分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要求纳税人依法履行涉税义务。对在限期内不按税务机关要求办理涉税事项和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处理和处罚,改变涉税事项久拖不决的问题。要改变管理受制于纳税人,工作受困于纳税人的现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依法要求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务要尽量使用正式文书通知,文书内容要准确全面完整,体现三个要素的要求。即一是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要有明确的办理事项内容和要求,三是要有明确的未按要求办理的法律后果。通过把握涉税处理的主动权,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 (六)继续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理念。这不仅是认识态度的问题,也是方法观念的问题,更是权力义务的问题。只有真正理解并强化纳税服务理念,才能切实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突出税种管理,规范管理机制,落实科学管理的要求 (一)加强土地使用税的管理。继续做好对新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对企业税源信息维护情况的跟踪、审核,及时了解、解决企业在税款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重点企业存在的困难,确保平稳顺利完成07年和08年的税款征收任务。 (二)加强土地增值税的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对中介机构清算结果的审核。进一步清理清算对象;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清算鉴证报告进行分类,重点复核注销房地产项目、涉及退税房地产项目和大项目的清算工作。同时根据工作条件和能力,视情组织对其他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清算。通过评估、审计,深化对土地增值税预征情况的管理,特别要关注以划拨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导致土地增值额较大的企业,及时发现并处理预征税款不足的情况,防止税款漏征少征。要总结分析清算过程和特点,抓住清算的重点环节,提高清算的针对性和清算的效率。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管理。按要求组织个税年度申报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和跟踪督促,强化对管理科、税管员的考核通报,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申报任务,并做好申报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对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有关政策的宣传,确保个税新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继续扩大印花税核定征收面,将更多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纳入核定征收范围;加强对电子凭证应税、纳税情况的调研,提高印花税管征水平。 (四)巩固并扩大行业分类管理的成效。继续巩固房地产、酒店、货代等行业分类管理办法执行的成效,总结分析执行的情况,确定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行业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继续调研在其他重点、特殊行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可能性,并根据征管实际和调研情况确定实行分类管理的行业,扩大分类管理的范围。认真落实跨国大企业管理办法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办法,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修改完善,为明年在全系统涉外管理机构推广实行提供经验打好基础。 (五)落实国际税收管理机制的各项要求。 按照“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注重工作质量,提高工作能力”的要求,重点组织以下工作: 1.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认真学习执行各项非居民管理办法。强化对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等的税收管理。按要求落实省市重点工程涉及境外承包、提供劳务的跟踪管理要求,按项目实行建档归类管理,定期逐项统计反馈,指导督促非居民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深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本着既掌握原则,又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申报偏低外籍人员以及个别特殊行业或个案情况的举证资料进行调研。按动态管理要求处理工作事务,及时处理离职人员信息,办理相应注销手续,对去年外籍人员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去整改落实。有机运用情报交换、税务约谈提高外籍人员的管理力度,结合现有的管征情况,选择申报偏低、中高层管理等港籍人员提起专项情报请求。扩大约谈范围,增加约谈对象,组织专项检查。继续加强与国际税收税源管理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加强与外籍人员综合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获取外籍人员更多的信息资料。与外管局联系协调,按布置要求做好数据共享到位前过渡期间税务部门开具售付汇凭证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市局对外横向联网业务需求的研讨。 2. 全面推进反避税工作。下发2008年反避税的工作安排,下达实施任务数,列入绩效考核。各管理科要合理安排,严格按程序办理反避税的立、结案,将质量标准和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发挥反避税人员的骨干力量,除加强对各管理科的辅导协调,提高立案、结案的审核效率外,要在年内完成2——3例有特点、有质量的反避税重点案例。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反避税调整。继续以货代行业、快递行业等为重点,开展覆盖行业、技术含量较高的反避税工作。根据已明确的“以前年度转让定价的调查调整不受企业提请预约定价的影响”的精神,以积极的态度、更高的效率继续推进去年已着手调查的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问题。扩大关联交易申报范围与对象,将世界500强在厦投资企业,快餐、电子和通讯设备制造、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及资产租赁、资金往来、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转让、技贸服务行为的企业纳入关联申报范围;统一对应申报不申报的企业处理,进一步提高对申报信息的分析归类。重视避税新动向,结合市局布置开展的对房地产企业非招拍挂土地的调查,了解房地产企业非招拍挂土地的转让情况,对可能涉及的规避土地增值税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加强对未结案件及对美国总统轮船公司预约定价实施一年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上报专项信息。加强一体化建设,巩固调整成果。继续对房地产企业与关联方存在资金融通、低价售房的行为等提起专项评估建议,明确对于已实施反避税调整的企业转入日常的税收征管,由管理员负责事后的跟踪管理的责任。 3.提高利用成效,规范执行税收协定。加强税收情报的收集与核查。认真做好自动、自发和专项情报的收集工作,重点加大专项情报收集上报的力度,日常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收入申报不实或外国居民身份有疑义,可能存在偷、避税嫌疑,需要协定国(地区)提供相应收入、身份证明信息的,可通过制作专项情报,核查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特别要加强对美、日、韩、德及港籍人员个税申报的审核管理,对可能申报不实人员制作专项情报请求,利用情报核查结果打击利用境外支付收入等手段逃避我国税收管辖的偷税行为和其他滥用税收协定的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继续规范对外来情报的核查,提高核查质量。对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对待,想办法克服解决,核查结果与情报内容进行仔细比对。核查过程中讲究方法,加强政策宣传解释,重视并遵守核查过程的保密工作。对与情报所反映问题类似的企业和对象组织专项评估和审核,提高外来情报的利用价值。提高正确执行税收协定的意识。认真学习并正确遵守和执行税收协定。一方面提高依据税收协定对居民、非居民的纳税人身份、纳税义务、常设机构、收入所得来源地及征免税进行判定的能力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外国海运企业单证费收入是否征税问题的批复,按去年核查整改要求,加强对国际海空运收入征免税及开具税务证明的管理。认真学习并正确执行各项境外投资税收抵免制度、税收饶让规定和境外投资所得税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境外投资税收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境外所得年度汇算和抵免申请审批工作,对申请税收抵免的,严格按税收协定和相关法规要求受理审核,对符合抵免条件的切实批准落实,支持好居民境外投资的发展。 (六)突出约谈审计环节,推进深度纳税评估。以约谈、审计为重点,推进深度纳税评估。将约谈和审计工作的规范要求与日常纳税评估结合起来,一方面根据工作实际将外籍人员税务约谈规定比照应用到其他税种和其他人员上,作为对案头评估的一种深化。认真学习约谈办法,讲究约谈技巧,在约谈中宣传法律法规,把握法规的原则性,体现法规的严肃性,不断扩大约谈面,努力提高约谈成效。另一方面突出程序应用这一环节,在提高审计技能的同时,完成各阶段审计工作和联合税务审计任务。要专题研究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评估,注重专项评估与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税种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事务的结合以及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数据分析的结合,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评估的成效。试行管评分离评估,即税管员互评制度。该办法今年首先在管理科内部试行,由税管员互相评估对方的企业,力争在深度评估和评估发现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七)落实各项社保政策,提高社保费和残障金征缴工作质量。继续组织好社保费专项评估工作,加强社保费与税收各项信息的分析应用,强化社保费征管。继续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医保参保工作、 社保费年度申报和残障金年度申报征收工作。 四、重视队伍建设,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 “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发展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指抽象的人或者某个人、某些人,而是指广义的人民,其实质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尊重人的本质和人的规律。其与“以我为本”有着本质的区别。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一切工作都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的利益,要依靠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工作的目标,体现工作的成果。对此,必须正确认识。 (一)重视思想教育,提高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继续组织全体党员细读、精读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同时将党的十七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使党员干部都能正确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并用其指导实际工作,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依法治税、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正确对待工资及津补贴改革。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要求,从事国家执法管理的业务人员,无论在何种岗位上工作,无论所处环境如何变化,都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尊重、热爱、忠诚于自己的事业和岗位,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落实好班子议事执行规则,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全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正确性。加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四个争当”的要求,使党员和科级领导干部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敬业奉献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和改进作风的模范。同时继续做到:一要明确责任,振作精神,主动作为;二要讲究方法,开拓创新,善于作为;三要狠抓落实,注重成效,体现作为。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努力工作,成为各项工作的领头羊和中坚力量。 (三)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积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下干部教育管理的新方式,探讨加强干部队伍文化建设和人文管理,注重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激励干部,丰富干部业余文化生活。倡导实行“柔性管理机制”,如试行“工作提醒制”,即对于一般性工作在完成期限前,重点工作在分阶段实施过程中,由主管科室、人员对具体执行的科室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提醒,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列入考核。对于重点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主要检查内容列入考核,考核期间内发现的问题根据绩效考评办法进行相应处理。通过工作方法的转变体现人文管理和人文关怀的理念,构建和谐外税环境。增强开放意识,激发工作活力。行政、党、工、团要共同研究,增加开展集体性活动的次数,增强同志间的沟通了解,活跃工作气氛。争取更多“走出去”参观学习交流的机会,增长知识,开阔眼界。认真组织尽早筹备第四届文艺汇演节目,展现我局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文明风采。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标,以普及和提高相结合为原则,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视野开阔、勇于创新的税收专业人才队伍。紧紧围绕提高自身文明素质、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和塑造文明服务品牌的目标要求,以增强素质、服务企业、奉献社会为主题组织文明创建活动。党、工、团要根据各自特点,确定各自重点,运用各自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申报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继续组织“外税青年创造论坛”活动,营造解放思想、积极进取、敬业团结的氛围。抓好文明礼仪规范,不断优化涉税服务品质。加强军民共建,积极申报“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提高共建效果。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效能工作。紧紧抓住党风廉政效能工作的重点薄弱环节,规范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充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和税收执法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配置、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规范政府采购制度、补充税收执法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和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的行为的发生。积极构建“税、检、法预防职务犯罪联防体系”,定期召开“税、检、法”联席会,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到勤政优政单位参观学习、交流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工作,增强防范效果。加大监督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对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和查处、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以及对科级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落实好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明确政风行风专项治理重点,对违反规定纪律,严重侵害纳税人权益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增强主动管理的意识,纪检监察人员和各科室人员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积极创新改革检查方式,增加检查次数,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多种形式暗访等,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防止检查和监督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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