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老税法衔接
记者: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自2008年开始实施。现在很多企业都很关心这一问题,局长能谈谈在这方面税务部门需做哪些工作?
陆明亮:从今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这对于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为此,我局将广泛开展新税法的宣传讲解,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掌握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既要看到我市提高所得税税率的不利一面,也要了解不少政策放宽的有利因素。如新规定对税前扣除予以放宽处理的达11项之多 (含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能明显起到减轻企业税负的作用。
厦门特区企业已按原规定按15%税率缴税的,在自今年起的5年内逐步由15%税率过渡到25%的法定税率,今年税率为18%,而后4年依次为20%、22%、24%、25%税率。今年上半年开展的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适用原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
加强土地税收宣传
记者:去年底,厦门发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规实施的消息,一些企业对这一政策表示关心,局长能简要介绍一下土地使用税新政策的执行情况?
陆明亮:国家为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做到公平税负,于2007年出台了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2007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我市新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方案,实际贯彻是在今年。为此,我局拟积极开展宣传特别是对外企的解释辅导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让纳税人了解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妥当安排申报期,做到有理有节,避免简单化的工作方法。
对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要实行源头控管,我局拟与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合作,组织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摸清企业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源及分布情况,将该收的税收上来。
确保社保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关于社保费征缴,2008年地税将会有什么新的方向呢?
陆明亮:去年厦门出台了《关于改革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破解人民群众“就医难”的决定》及两个配套文件,自今年起实施。此涉及约70万农民,其医保费将转由我局征缴。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对象特殊,征缴难度大,我局拟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征缴方案,做好征缴系统开发、宣传动员、内外培训等各项工作,与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等紧密配合,确保这项在全国率先实行、惠及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及农民的政策落实到位。
增强信息化稽查能力
记者:今年税务部门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制止税收流失方面准备做哪些工作?
陆明亮:今年我局确定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着力推进税收稽查工作。针对企业会计电算化逐渐普及和利用信息化手段隐蔽偷逃税行为的现象,拟增强信息化稽查和电子查账能力。以房地产、建安、中介企业、证券业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今年,我们还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专项整治活动。要重视社会涉税举报的查办,加强稽查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选案、规范检查、强化执行,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稽查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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