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两个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涌现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为地税争得了荣誉,推动了地税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
先进典型
劳模风采
一、国家级先进单位称号
2008.6
思明区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
稽查局、对外税务分局、思明区局开禾分局、思明区局莲前分局、海沧区局继续被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至此,我局共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6家。
2008.4
外税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8.4
思明区局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07.7
思明区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7.2
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7.1
厦门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6.3
思明区局地方税务局开禾分局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05.10 厦门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5.7
信息技术分局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2004.5 思明区地方税务局莲前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
、共青团中央命名为2003年度税务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开禾分局、海沧区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
、共青团中央继续认定为税务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至此,我局共有5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2003.12
厦门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省级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信息技术分局、思明区地税局被评为全国县级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3.8 稽查局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2003.2 厦门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3.3 开元区局开禾分局被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2.5
稽查局、外税分局、开元区局开禾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认定“2001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
2002.1
厦门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2001年度优秀信息单位”。
2001.12
外税分局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0.7
开元区地税局开禾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95-99年 稽查局1995-1999年连续五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97-99年
外税分局1997-1999年连续三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二、省级先进单位称号
2008.3
厦门地税局妇委会被省妇联授予城乡妇女“三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8.3
厦门地税局代表厦门市参加全省“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获三等奖。
2007.12
外税分局、直征局管理一科、稽查局稽查一科、江头分局、征管法规科、嘉莲分局被省人事厅、省地方税务局授予“2005—2007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7.8 直征局办税服务中心、思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团省委、省地税局认定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集美区局后溪分局被认定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集体”。
2007.4
外税分局被福建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单位联合授予“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2007.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湖里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被福建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07.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被福建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省“巾帼建功”先进协调单位。
2006.12
同安区地税局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新一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6.11
稽查局、思明区局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06.7
厦门地税局机关团委被共青团福建省委评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2006.5
集美区地税局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
2005.7
厦门地税局被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04.12
思明区地税局开禾管理分局被福建省妇联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思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同安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4.12
信息技术分局、同安区局、稽查局审理科、外税分局管理三科、思明区局征管法规科、湖里区局禾山分局等六个单位被省人事厅、省地税局授予“2002-2004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名单”荣誉称号。
2004.12
厦门地税局团委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十年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
2004.12
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被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授予“2003年度福建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03.6 稽查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2001-2002年度福建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
2003.6 厦门地税局市局机关党委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03.6 外税分局办税服务中心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3.5 厦门地税局获得福建省第三届创文明行业竞赛总评执法类第一名。
2003.3 集美区局办税大厅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2.12 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稽查局、同安区地税局、集美区地税局、开元区地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杏林区地税局、思明区地税局、鼓浪屿区地税局被推荐为福建省第八届“文明单位”。
2002.11 开元区地税局莲前管理分局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地税局评为200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2002.2 市局机关、外税分局荣获省地税系统效能建设工作集体三等功,集美区局受到省局嘉奖。
2002.1
稽查局稽查一科、信息技术分局、开元区局开禾分局、集美区局人事教育科、同安区局大同分局被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地税局授予“1999-200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1.6
海沧投资区地方税务局被共青团福建省委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荣誉称号。
2001.3
稽查局被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首批“省级青年文明号‘五连冠’”单位。
2001.12
直征局办税服务中心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1998.5
直征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地税局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三、市级先进单位称号
2008.4
厦门地税局被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07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8.2
厦门地税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6-2007年度厦门市机关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7.8
中共厦门市地税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05—200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7.7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平安厦门’先进单位”和“平安单位”称号。
2007.5
厦门地税局“纳税人之家”荣获厦门市首届“双十佳”行业服务品牌第一名。
2007.4
思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同安区局办税服务中心、集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市政府纠风办授予“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称号。外税分局管理二科、海沧区局管理二科(外税分局)被市政府纠风办授予“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
2007.2 厦门地税局征收管理处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2006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处室”
称号。
2006.12 信息技术分局应用科被共青团厦门市委授予“特区建设青年突击队”称号。
2006.8
直征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2006.6 厦门地税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厦门市直机关2004-2005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6.6 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厦港分局、湖里区地方税务局湖里分局、翔安区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湖里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被授予“创建文明行业‘窗口’示范点先进单位”称号;集美区地税局(杏滨街道马銮村)被授予
“城乡共建先进单位” 称号。
2005.11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7 外税分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3-200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共厦门市地税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被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3-2004年度先进纪检组织”。
2005.6 火炬分局、象屿分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4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信息技术分局、直征局经复查合格保留“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05.5 厦门地税局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1-2004年度“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外税分局管理二科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1-2004年度“群众满意基层所站”。同安区局办税服务中心、思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1-2004年度“群众满意服务窗口”。
2005.3 厦门地税局妇委会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3-2004年度“先进妇委会”荣誉称号。
2004.12
厦门地税局被市委、市政府和厦门警备区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湖里区局、集美区局、海沧区局被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厦门警备区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2004.9
外税分局被厦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纠风办等单位联合授予“厦门市2001-2003年度职业道德十佳先进单位”称号。
2004.7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九届(2002-2003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思明区地方税务局滨海分局被授予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被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创建文明行业“窗口”示范点先进单位”;
厦门地税局—73136部队、同安区地方税务局—73116部队被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
2004.7
厦门地税局被厦门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称号;集美区局被厦门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称号。
2004.7
厦门地税局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2--2003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外税分局党支部被授予“五好党支部”称号。
2004.5 信息技术分局、直征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3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
2004.3 厦门地税局被厦门市总工会评为“厦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2003.8 开元区局办税服务中心、思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湖里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同安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厦门市妇联授予2003年度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3.3 厦门地税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2年度“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先进单位。
2003.3 厦门地税局妇委会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1-2002年度先进妇委会。
2002.12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2000-2001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
厦门地税局-73322部队被评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称号;海沧投资区地方税务局被授予2000-200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外税分局办税服务中心被评为2000-2001年度“创建文明行业“窗口”示范点先进单位”。
2002.5
厦门地税局在全市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名列23个参评单位榜首,被厦门市政府授予“民主评议行风先进单位”称号。
2002.3
厦门地税局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1年度“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先进单位。
2002.3
厦门地税局被评为2001年度厦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2.1
厦门地税局被厦门市人事局、法制局联合授予“2001年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
2001.12
厦门地税局办公自动化系统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0年度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1.10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一级达标行业”、“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
2001.5
厦门地税局被中共厦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评为“市直机关2000年度‘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先进单位”。
2001.12
外税分局办税服务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四、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
2007.02
张锦宏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07.01
俞国华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3.12 张毅、林立松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3.8 张锦宏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称号。
2001.3 刘晓玲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先进女职工”称号。
2000.5
王培英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2000.12
刘晓玲在“中国十大杰出女税务工作者”
评比活动中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妇联通报表彰。
1999.9
余慧玲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称号。
1996.11
庄丽蓉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征管能手”称号。
五、省级先进个人称号
2007.12
王建南、吕春华、赵子龙、谢洪森、陈建华、肖新兴同志被省人事厅、省地方税务局授予“2005—2007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7.4
李龙华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2006.4
江颂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2006.3
王惠茜被福建省档案局授予“福建省档案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
2005.11
洪毅民被省地税局授予“福建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岗位标兵”称号;庄严被省地税局授予“福建省地税系统信息技术岗位标兵”称号。
2005.11
洪清清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 “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4.12
刘晓玲被福建省妇联授予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蔡淑兰被授予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04.12
陈凤梅、卫星亮、郑立毅、郭得志、赖进龙、陈文锋被省人事厅、省地税局授予“2002-2004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4.6 温卫华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2003.5
陆明亮被福建省纠风办评为“全省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
2003.2 陈志阳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2002.11
钟晖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九部门评为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2002.5 范瑞猛被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授予“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02.1
洪梅、白玲玲、陈志阳、李志斌、庄咏耿被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地税局授予“1999-200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1.4 温卫华被评为2000年度福建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
2000.12 刘晓玲、白玲玲
、洪清清被省妇联评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2000.9
刘晓玲被省政府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
2000.9 白玲玲被团省委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
2000.9 刘晓玲、洪清清被省地税局、省妇联评为全省“十大杰出女税务工作者”。
2000.9 余慧玲被省地税局、省妇联评为全省“优秀女税务工作者”。
2000.5 张海滨、白玲玲被共青团省委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
2000.5 张海滨被省地税局、团省委评为福建省“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
1999.5 王勤慧被省委评为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
1998.12
孙逸德、刘晓玲、庄丽蓉、钟玉成被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地税局授予“1998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7.12
苏豫蔚、蔡淑兰、伍柳菁、王培英、洪春景、周海燕、吴莉梅被省地税局评为福建省“税务系统征管能手”。
1995.12
许玉真、庄丽蓉、陈剑玫被省地税局评为福建省“税务系统征管能手”。
1995.10
庄丽蓉被省地税局评为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
1995.3
刘晓玲、黄文芬、黄海丽、洪清清、刘建华被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评为福建省财税系统妇女先进工作者;被省妇联评为1994年度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六、市级先进个人称号
2008.4 叶丽华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8.4 陈志宏被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07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08.2
潘少旻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06-2007年度全市大型活动组织及保障服务工作突出先进个人”。
2008.2
叶丽华被市政府办公厅授予“厦门市政府网站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7.2
谢剑锋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2006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6.12
周金胜、王雪珍被共青团厦门市委授予“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称号。
2006.6
陆明亮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4-2005年度优秀党建第一责任人“;曾赣华被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4-2005年度优秀直属党支部书记”;叶经营被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4-2005年度优秀党支部书记”。
2006.6
张贤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思明区局洪毅民同志、外税分局曾长山同志获得“文明家庭”荣誉。
2005.11 温解放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5.7 曾赣华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厦门市直机关2003-200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5.6 吴明龙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4年度“厦门市直机关优秀公仆”荣誉称号。石伟斌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4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5.6 吴建勋、陈加兴被团市委授予2004年度“厦门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2005.5
洪正官、应鹃英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1-2004年度“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5.4
李龙华、陈忠华、江颂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5.3
张一萍被市妇联评为2003-2004年度优秀妇女干部。
2005.3
吴莉梅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3-2004年度“十佳巾帼建功标兵”。
2004.7
朱福丁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4.7
曾赣华被厦门市政府评为“厦门市无偿献血积极推动者”;集美区局朱福丁被评为“厦门市无偿献血积极组织者”。
2004.7
陈凤梅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2004.5 潘健、吴翼翔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3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3.6
陈凤梅、吴翼翔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1-2002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3.3
叶经营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公仆”称号。
2003.3
白玲玲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1-2002年度优秀妇女干部。
2003.3
张锦宏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2001-2002年度“巾帼建功标兵”。
2003.2
高强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等五个单位联合授予“厦门市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2003.1
陈志阳被团市委授予“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标兵”称号。
2002.11
陆明亮、王建南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2.11
尤兵兵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满意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2002.5 林苏滨被厦门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称号。
2002.1
陈峻敏被厦门市人事局、法制局授予“1998-2001年度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1.11
张毅被厦门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无偿献血工作积极推动者”荣誉称号。
2001.11
宋森泉、王文吉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驻厦部队授予“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1.10 陆明亮、吴翼翔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1.10
刘晓玲的家庭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2001.10
叶丽华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市民”称号。
2001.10
于力、黄明芳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窗口’行业‘满意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2001.5 陆明亮被厦门市政府评为“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
2000.5
林苏滨被授予“厦门市‘五四’青年奖章”。
1999.5
刘晓玲、庄丽蓉被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997.6
刘晓玲、苏侦被厦门市政府评为“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