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模范——刘晓玲同志先进事迹

  主要荣誉:

  2001年,福建省劳动模范;
  1999年,厦门市劳动模范 ;
  2000年,福建省“十大杰出女税务工作者”;
  2000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1998年、1999年、2000年,福建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8年,福建省地税局三等功。

  主要先进事迹:1994年8月,刘晓玲同志担任集美区地税局局长后,面对着的是一个经济基础较薄弱、税源零星分散,税收征管难度大的区域。针对这种情况,刘晓玲同志凭着“做事就要做出个样子来”的倔强和抓税收征管这一关键的精明,带领大家打硬仗。她通过挖掘重点行业企业潜力,实行领导跟踪管税源大户理制度,及时掌握收入动态,使纳税大户上缴税款一直占全局总收入的40%以上,开创了集美区税收征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税收收入及时完成。1994—2000年刘晓玲带领的集美区地税局共组织了各项税款29828万元,连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
  个人所得税一直被视为地税征管的热点和难点,而刘晓玲作为一个女局长却另有一套方法。她不畏难、不怕压,在积极取得区政府的支持下,亲自为区领导干部讲解税法基本知识,举办扣缴单位办税员培训班,并组织干部上门辅导扣缴业务。同时对不按时申报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在《集美报》上进行通报,不留情面,这样集美区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一下子走上了正轨,申报率达100%。1997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54万多元,比上年增长2.3倍,2000年更是达到215万元,三年翻了两番。
  收入上去了,队伍建设又成了刘晓玲工作的重点。首先她从转变机关作风入手,在全市地税系统率先推行电脑考勤制度,率先推广使用文明用语,率先规范着装,这一系列措施使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她还狠抓行政效率,在厦门地税率先创立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干部的工作职责细化成各个考核项目和指标,同时自上而下,层层考核、层层落实,建立考核结果与月奖发放挂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管理朝着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迈进了一大步。此外,区局还在系统内率先实行局务公开,将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评先评优、入党、大宗采购、装修改造等11个项目在区局电子“公告板”上进行公开,这样一来,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管理的热情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巨大动力。成立几年来,集美区地税局各单位获得全国、省等各级单位表彰58次(项),所属后溪分局还被授予“全国文明税务所”荣誉称号,成为厦门地税两个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作为一名女领导,刘晓玲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周到,设身处地为干部考虑、解决实际困难,在她的带领下,区局建成了全市地税系统首栋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和两栋职工宿舍楼,干部称之为“安家工程”;办食堂、设健身房、练功房等文体设施,改善单身干部住宿条件,“安心工程”解除了干部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干部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干部的住房问题解决了,可刘晓玲自己却仍住在十几年前装修的旧房子里,老式的木头窗和简朴的家具装修甚至比一般干部的居住条件还要落后一些。刘晓玲不仅在单位是位受到干部拥护和敬重的好领导,时时刻刻关心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在平常生活中她也是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向干部倡导着关爱他人的良好风尚。1996年,她得知来自贫困地区的集美大学特困大学生们由于生活费没有来源而打算退学的情况后,心急如焚,当即与其中一名最困难的来自安徽西北部的学生结成对子,连续3年每年拿出2000元资助特困生直至其毕业,刘晓玲不仅在物质上支持这名特困生,而且还在精神和生活上给他予鼓励和帮助,在刘晓玲母亲般的关爱下,这名特困生安心学业,并在第二年就光荣地加入了共产党,顺利地走上了工作岗位。这位称呼刘晓玲为“妈妈”的大学生,每次提到刘晓玲,他总有说不完的心里话,对待刘晓玲象对待母亲一样敬重和信任。2000年她听说后溪分局的干部又在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又主动要求承担了乐安中学一名特困生每年2800元的学费。在她的感召下,集美区局又有13名干部自愿加入资助特困生的行列,每人每年出资1000元资助13名特困生直到毕业。现在这种关爱他人的好风尚在集美区局已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向灾区捐款捐物、慰问养老福利院、无偿献血……一个多讲奉献、少讲索取,多讲学习、少讲享乐的风气在集美地税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