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安税收管理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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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项目查询
★ 建安项目变更查询
★ 建安项目纳税申报
一、项目登记
一户企业可以登记多个总包工程项目,各总包项目下如果进行有分转包的也要一一对分转包项目进行登记。分转包项目的登记由总包人负责一并进行登记。
1、新增项目登记
点击“项目登记”菜单项,出现项目登记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将出现“企业建安项目登记表”。

参照“企业建安项目登记表”下方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填好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登记信息由系统自动从网上提交到税务局保存。(注: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下的,登记直接生效,可以立即从网上直接查询到;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的,登记不能直接生效,要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后才能生效,生效后才从网上查询到。)

2、分包项目登记
点击“项目登记”菜单项,出现项目登记页面,点击“查询”按钮,选中需要进行分包项目登记的纪录,在最后“操作”栏目,点击“分包项目登记”,将出现“分包转包工程登记表”。

参照“分包转包工程登记表”下方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填好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登记信息由系统自动从网上提交到税务局保存。

(注: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要进行再分包登记,如果不需要,可以点击“返回”按钮,完成分包项目登记)
二、项目登记查询
点击“项目查询”菜单项,出现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相关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将出现本企业登记的建安项目。

查询结果中的“操作”栏目有多种操作类别如:“查看”、“修改”、“删除”、“重新提交”、“查看通知书”。
注意:(1)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下的,登记直接生效,可以立即从网上直接查询到 ,因此操作栏只提供查看功能; 如发现登记错误需要修改的,可直接通过网上项目登记变更进行操作;发现错误需要删除的,则需与税管员联系,由税管员在后台予以删除。但如果该项目登记后也已发生过申报、发票购买等行为的,则不能做简单删除,只能通过项目注销流程进行操作。
(2)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的,登记不能直接生效,要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后才能生效,因此操作栏提供查看、修改、删除等功能。如发现登记错误且税管员尚未受理生效的,可直接进行修改或删除;一旦受理生效后,仍需要进行修改或删除,则需按规定流程走项目变更或注销。

点击“查看”按钮:出现该项目登记的详细内容。

点击“修改”按钮:出现项目登记录入界面,可以修改其中内容,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内容。

点击“删除”按钮:询问操作者是否确实要删除该项目登记,确认后删除该项登记记录。

点击“重新提交”按钮:出现项目登记录入界面,可以修改其中内容,点击“重新提交”按钮,保存修改内容,并自动提交。(提醒: 该按钮只有在原项目登记被税管员退回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为方便纳税人补充修改项目登记内容而提供的操作功能。为避免数据重复提交,此功能请慎用!)

点击“查看通知书”按钮:出现项目登记的结果,即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三、项目变更注销:
点击“项目变更注销”菜单项,出现项目变更和注销页面,填写相关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将出现本企业登记的建安项目。

1、项目变更
如果是总包项目,点击“变更”按钮,则出现“项目变更”页面,可以修改其中的内容,然后点击“保存”按钮,提交变更。
对于零星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金额50万以下)的变更可即刻生效,但重大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金额50万以上),需经税务部门确认后变更内容才能生效。此外,需注意的是,工程项目金额原来在30万元以上变更为30万元以下或变更为50万以上的,也都需经税务部门确认后才能生效。

如果是分转包项目变更,点击“变更”,则出现“分包转包工程登记表”页面,可以修改其中的内容,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并提交。(重大工程项目要经税务部门确认以后才能生效。)

点击“分转包项目状态变更”,则出现“分转包项目变更”页面,可以修改其中的内容,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并提交。(重大项目要经税务部门确认以后,才能生效。)

四、项目变更查询
点击“项目变更查询”菜单项,出现项目变更查询页面,填写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将出现提交过的项目变更纪录及税务部门受理情况和意见。

对于税务部门已受理变更或已判定不予受理变更的,可“查看”原来的变更申请;对于税务机关尚未受理的(受理状态为“待受理”),纳税人除了可查看原申请外,还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点击“查看”,出现项目变更原始记录。

点击“修改”,出现项目变更修改页面,可以修改其中的内容,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并提交。(重大项目要经税务部门确认以后才能生效。)

点击“删除”,则出现是否删除的提示,确认后直接删除该条变更纪录。 (删除功能只适用于部分记录,具体请参看第二大点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