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减免税(费)申请审批
|
|
一、适用对象 适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非正常户、注销户除外。 对于非电子申报户目前暂不提供此项网上申请审批服务。 二、用户登录 电子申报户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点击“涉税申请-网上审批”,选择“减免税 (费)申请”,进入该申请审批事项。 三、操作步骤 (一)纳税人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及说明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减免申请报告审批表》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1份)。 (二)纳税人成功提交申请后, 网站给予受理通知书。纳税人应于5日内根据通知书告知的内容,携带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审核 。如果对于告知内容有疑义的,可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三)税务管理员应自收到纳税人报送的资料2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审验的给予受理。按管理规定程序逐层上报审批。 (四)审批结束后,由管理员打印《减免税审批通知单》,并联系通知纳税人前来领取。纳税人同时可在网上查看审批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方可提出此项申请。 (二)填写要求:除规定由税务机关填写的栏目外,纳税人应填写完整准确。此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真实准确,以便税务管理员及时联系到纳税人。 五、查询和其他操作 纳税人可查询已提交的涉税申请事项当前受理状态,包括待受理、已受理、正在审批、审批结束(批文已生效)、不予受理等。 对于处于不同状态下的申请事项还分别提供可操作功能,具体如下: (1)待受理即税务机关尚未受理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并可进一步修改或删除。 (2)已受理或正在审批即税务机关已受理该事项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但不能再做修改。 (3)不予受理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被拒绝受理的原因,并可根据情况重新修改提交申请。 (4)批文已生效即申请事项已办结的,可查看审批结果(通知书)。 主要查询方法:在“综合查询”选择“涉税申请事项查询”进行查询。 六、联系电话: 直征局5318523、外税分局2206760、象屿分局5686152、火炬分局5717681、思明区局2383297、湖里区局6038103、海沧区局6587823、集美区局6068949、同安区局7020043、翔安区局7889849
|